某礦綜采區為員工設立了“情緒假”,在班前會上,如果哪名員工情緒低落或有心事,可以請假休息一天,待調整好情緒后,再上班。筆者為這樣的做法叫好,認為給礦工放“情緒假”當提倡。
這一舉措,彰顯了以人為本的理念,使員工感受到了溫暖,家人也表示歡迎,因為這既是對員工的關心,也是對礦井負責。允許員工休“情緒假”,看似笨傻的“內虧”之舉,卻是智慧的安全管理之道。安全事故的發生,往往是因為思想不集中、情緒干擾等細小的行為都會埋下安全事故發生的苗頭,成為災難發生的根源。人的情緒普遍存在,特別是在社會日新月異高速發展的今天,人的情緒變化和頻率愈加激烈,而且更具多樣性。不良的情緒反映在工作、生活中,有些就會具體表現為情緒低落、精力不集中、反應遲緩、急躁不安等,甚至于有個別人隨著心理承受的程度不同,導致逆反心理,故意違反規程,最終采取極端的手段進行渲泄,這些都將不同程度地影響著安全。
作為礦工,職業特殊,與大自然作斗爭,但他們也是普通人,同樣有喜怒哀樂。如果員工情緒惡劣和消極,工作上容易出現一些平時不會發生的問題,特別是安全方面它的不利影響尤為突出。建立“情緒假”制度,使礦工在情緒低落時有利于緩解,矯正心理失衡,用這種充滿人文之氣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,及時發現員工的情緒波動,給予正確的引導和解決,讓員工時刻感覺到組織上的關心和溫暖,增加他們在突變事物中調整心理承受的容量,從而能夠正確對待和處理,是完全有可能避免人的不良情緒對安全工作的不利影響,更有利于礦井安全生產。